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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应用技术职业学校
幼儿保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幼儿保育
二、专业层次:中职
三、专业代码:160200
四、招生对象: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五、学习年限:三年,采用2.5+0.5教学模式
六、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发展和早期教育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早期教育知识和实践技能,口语基本功扎实,具有系统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早期教育理论基础和科学的婴幼儿护理常识及新颖的早教教育方法,熟练掌握3岁前儿童教育训练技能,懂得有关早期教育法律法规,并能的高技能实用性人才。符合用人单位的基本要求,经过短期的上岗培训之后,能够承担早教机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就业(职业)岗位群
毕业生可在各种早期教育机构、幼儿园及社区从事0-3岁婴幼儿教育的教师、保育员、育婴师、早教指导师。
八、职业能力及要求
(一) 应具备的知识
自身所具备的知识结构是早期教育工作成功的根本保障,是从事早期教育工作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基础。
1.综合知识
具有广泛的人文社科知识和自然科技知识。拥有较为丰富的文化底蕴、高尚的人文情怀和科学的知识、态度与精神,善于把这些知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贯穿于儿童游戏与活动中,在帮助儿童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专业发展。
2.教育理论知识
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前沿教育理念,能够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促进孩子成长成才。
3.专业相关知识
具有扎实的早期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教育实践体验,了解早期教育的前沿动态,能够依据教育规律和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对0-3岁儿童进行启蒙性教育,促进0-3岁儿童全面、和谐地发展。
(二)应具备的能力
1.专业基础能力是从事早期教育工作应具备的最基本能力,包括观察与评价能力、与家长的沟通能力、师婴互动能力、选择有效教育内容能力、教育资源的整合开发与利用能力、园区合作能力。这些能力是从事早教工作所需的一般能力。
2.教育教学能力是从事早期教育应具备的专门能力。主要包括:保健和护理儿童能力、亲子游戏实操能力、口头言语表达能力、书面言语表达能力、体态语表达能力、现代教育技术运用技能、环境创设能力、艺术教育能力,这些能力是从事早教工作所需的特殊能力。
3.专业发展能力包括:教育科研能力、反思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等。这些能力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必备能力,为其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九、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
(一)公共基础课
1、体育与健康(184学时)
依据《中职生学生体质测试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学的要求授课,使学生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培养学生的吃苦耐劳精神,增强学生体质。
2、心理健康(34学时)
心理健康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本课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心理和谐的教育理念,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意识的教育。其任务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成长、学习、生活和求职就业中遇到的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3、职业道德与法律(34学时)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其任务是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帮助学生了解文明礼仪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的作用和基本规范,陶冶道德情操,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养成职业道德行为习惯;指导学生掌握与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成为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4、经济政治与社会(40学时)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旨在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相关基本观点教育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常识教育。其任务是引导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相关基本观点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有关知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提高辨析社会现象、主动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使学生认同我国的经济、政治制度,了解所处的文化和社会环境,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投身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
5、职业生涯规划(36学时)
本课程是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就业和创业基本知识,养成符合职业需要的职业素质,树立正确而务实的职业理想,学会依据社会发展职业需求和个人特点进行职业生涯规划。
6、语文(70学时)
讲授经典范文,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训练学生的说话和写作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表达问题的能力和基本写作水平。
讲授演讲的方法与技巧,加强学生口头表达能力训练,提高学生在职业活动中的语言表达能力。讲授普通话语音基本知识,正确发音的基本技巧;加强口语训练,使学生能流利、准确地用普通话进行朗读与对话,达到国家语委规定的“二级乙等”标准。
7、数学(70学时)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其任务是学习并掌握职业岗位和生活中所必要的数学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的计算技能、计算工具使用技能和数据处理技能,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和数学思维能力,引导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实践意识、创新意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提高学生就业能力与创业能力,为学习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继续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8、英语(70学时)
能看懂常用美图软件屏幕、美容美体产品及化妆品、化妆工具等英文,在工作中能进行简单的英语对话,培养学生在商业活动中一般的听读说能力。
9、就业指导(40课时):
了解国家的就业方针和政策,就业环境和就业途径,求职方法和求职技巧,树立正确的职业思想,增强职业意识,提高就业能力。
10、计算机基础(108学时)
主要对计算机基础知识、常用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的应用、多媒体和网络等几个部分进行介绍,教师讲解与实际界面相结合。使学生提高汉字录入技巧和速度,打字速度要求达到每分钟50个汉字的水平,熟练掌握中文编辑排版、表格制作、文稿编辑制作、收发邮件等操作技能。
(二)专业基础课
11、幼儿卫生与保健(120学时)
理解幼儿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性,并形成正确的健康观;能全面掌握幼儿卫生保健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初步具备从事托幼机构保教工作的能力和技能。
12、学期儿童发展心理学(108学时)
理解和掌握学前儿童的心理特点及其发展状况;了解国内外学前儿童心理学学科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初步学习运用学前儿童心理学的知识解释幼儿教育中的现实问题,并初步学习进行学前儿童心理学的研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以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13、学前教育学(102学时)
掌握学前教育的先进思想及基本理论、领会科学的教育观念、认识学前儿童自身发展的特征及学前教育活动的基本特点等。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概述;学前教育与社会的关系;学前教育和儿童身心发展的关系;学前教育的性质、任务及目标;幼儿园的基本活动;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方法;学前教育的教师和保育员;学前教育对象;学前儿童的班级管理;幼儿园的教育环境;学前教育和家庭、社区;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等内容。
14、学前儿童游戏(80学时)
理解游戏的教育作用,掌握各类游戏的特点,能根据幼儿发展的实际水平指导幼儿游戏,能较好地运用游戏形式组织幼儿的教育教学活动。掌握一定的表演、构造等基本游戏技能,掌握设计与创编游戏的基本方法,初步具备创编各类教学游戏的能力。
15、语言艺术(80学时)
会用普通话表达,提高对语言表达的组织能力,能进行简单的表述。知道说话的目的,把话说清楚。
16、幼儿健康管理(102学时)
了解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能够对儿童身心健康有更全面的认识。让学生能够从身心各个方面引导儿童健康的发展幼儿园各种健康活动的设计与实践。
17、幼儿行为观察与指导(68学时)
掌握学前儿童行为研究的功能、心理学界对行为解释的基本理论观点和学前儿童行为观察与记录的基本原则与方法,明确学前儿童行为观察与记录的重要意义,培养学生具体实施儿童行为观察与记录的教学理论能力。其次,学前儿童行为观察与记录是一门实践性、操作性极强的学科,它可以提高学习者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技能。通过学习理论知识并与实际技能操作相结合,使学生具有较为合理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操作能力、设计能力。
(三)专业技能课
18、婴幼儿营养与保育(68学时)
掌握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特点、营养与日常护理、发育异常儿的护理、常见疾病的识别;通过对婴幼儿的体格锻炼、智能开发,意外伤害的处理等内容的学习,引导学员关注婴幼儿个体的生活环境、习惯、遗传性征等,以便个别差异对待和处理。
19、婴幼儿感觉统合训练(120学时)
掌握从四个方面(前庭平衡、触觉、本体感、学习能力)来掌握感觉统合能力训练和讲解、操作、分析、评定和讨论的教学,让学生掌握感觉统合训练。
20、安全与急救(80学时)
掌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意外伤害产生的种类和预防及急救的方法技能。
21、疾病预防与护理(80学时)
掌握幼儿常见疾病的类型,并掌握如何预防,能采用准确的方法护理。
22、幼儿音乐(184学时)
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具有教唱幼儿歌曲和创编幼儿歌曲的能力。
23、幼儿舞蹈(184学时)
掌握舞蹈的基本知识,基本掌握民族舞蹈的基本技巧,具有表演、教幼儿舞蹈和创编幼儿舞蹈的能力。
24、幼儿钢琴(184学时)
掌握钢琴弹唱的基本技能和技巧,能弹奏幼儿歌曲,具有边弹边唱的能力。
25、幼儿美术(184学时)
掌握绘画的基础知识,具有教幼儿图画、图案的能力。
26、手工制作(184学时)
掌握手工的基础知识,具有教幼儿手工作品的能力,具有布置幼儿园教室的能力。
十、教学进程表及课时分配表
详细内容见附表
十一、专业教师任职资格
(一)具有国家承认相关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达到劳动部门确认的中高级工以上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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